答: 台湾女作家罗兰女士曾经说过:浪漫激情就像电光火石一般,一闪即过;你捕捉到了,就算拥有过;但要让浪漫激情升级为真正的爱情,那就要在其中加入许多强固剂,包括道义、良知、责任、尊重、接纳、奉献等等,这些正是人类爱情的社会文化与精神内含。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在他的知名著作《爱的艺术》中也说到,爱情的核心要素是关怀、信赖、接纳与尊重。如果爱情达到这样的强壮与健康水平,它还会夭折在婚姻之中甚至结婚之前吗? 至于婚姻,它理应是成熟爱情的归宿和护卫者。如果两个人相爱到接纳、信赖、尊重、奉献的程度,他们就必然渴望有一种社会与法定的形式来见证、护卫、加固、发展与延续爱情,还要以双方的性爱与情爱去创造和哺育新的生命。这是相爱双方的对爱情达致完善和永久的期盼与努力。从相爱到结婚,是双方人生的一个独特里程碑。从此开始,爱情就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,这种使命既出于成熟男女的良知道义,也出于社会道德与文明规则。罗兰女士这样解释从恋人之爱到夫妻之情:同船过渡便是缘份的信念,相互拯救度过一生一世的决心。的确,真正成熟而美满的爱情要历经双方相识、相知、相爱、相伴、相守的漫长旅途,要体验友情、爱情、亲情、恩情的丰富内含,难道这不需要缘分的信念和拯救的决心吗?这当然不可与那种肤浅、脆弱、短暂的“堕入情网”体验和浪漫激情之欢同日而语。正如弗洛姆所言,爱情其实是与人格相伴随的,如果一个人不积极地去发展优良的人格品性,那么对爱情的追求将是徒劳的。人格品性展示的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层面,它与物质财富无关。而那些叹息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”的人们,永远也无法知晓爱情的“天堂”何在,其结果可能是爱情与婚姻俱毁。 爱情是婚姻的出发点,婚姻是爱情的归宿;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孤寂、空洞和不幸的;而没有婚姻的爱情则是飘忽的、盲目的、不安全的、脆弱的;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,既是双方人格发展的崇高境界,又是男女最幸福、最美好的关系。而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,需要相爱双方共同的知识、智慧、勇气和决心,甚至要穷尽毕生的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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